• 553165075/2022-00254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失业保险
  • 2022-12-08
  • 2022-12-08
关于加快确认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信息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失业保险参保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按照《郑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 关于做好2022年度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2〕253号)文件要求,针对极少数企业符合2022年稳岗返还条件,但截止公告发布之日未享受到稳岗返还的企业,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普通稳岗返还信息确认,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返还对象及条件

在郑州市范围内依法参保登记、缴纳失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并足额缴费,欠费企业在补缴欠费后可纳入返还范围;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对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放宽至不高于企业参保职工总数2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二、信息确认途径

符合返还条件的单位可登录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https://ggfw.hnylbx.com)中的“单位办事通道”,选择“单位业务”,点击“普通稳岗返还信息确认”,确认并提交单位联系人和银行发放信息。网上服务平台除数字证书登录外,还支持免数字证书登录,方便没有办理数字证书的中小微企业进行信息确认。

三、注意事项

1.已享受稳岗返还企业勿重复申报;

2.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企业将无法申报。未进行信息确认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

郑州市陇海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楼607办公室   67885700  67885702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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