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裕达国贸酒店有限公司:
鉴于你(单位)违规领取2020、2021年度稳岗返还补贴资金,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11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失业保险支持灾后重建实施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郑人社办〔2021〕361号)第三条之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理:责令你司于本文书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2020、2021年度稳岗返还补贴资金。
因我局采取邮寄、现场等其他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07室(地址:陇海西路360号,电话:67885700)领取《行政处理决定书》。否则,该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决定书不服,可自接到本决定书起60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