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15-00134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保障住房,分配
  • 2015-12-30
  • 2015-12-30
二七区2015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供应方案

为切实有效解决二七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规〔201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家庭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优先供应。

(二)坚持“三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好原廉租房保障对象、个人正常申请对象和单位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家庭、轮候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二、供应对象

(一)提出申请并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二)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

(三)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个人)。

(四)取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并已备案的单位。

三、供应房源

二七区本期轮候供应房源共7个项目,分别为正商城和园5号院、盛世之都、联创佳苑、联合花园、联合雅苑、正商福苑、芙蓉花园一、二期(其中正商城和园5号院、盛世之都、联创佳苑3个项目为新供应房源,联合花园、联合雅苑、正商福苑、芙蓉花园一、二期4个项目为已分配过的剩余房源),共计1745套房源,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一)正商城和园5号院项目。该项目位于三峡路北、祥云路东,共计884套,户型:两室一厅、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二)盛世之都项目。该项目位于长江路南、碧云路东,共计131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暖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三)联创佳苑项目。该项目位于天河路东、连云路西、丹枫路南、漓江路北,共计502套,户型:二室一厅、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四)联合花园项目。该项目位于南屏路北,开发路两侧,剩余142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全,已竣工备案,水、电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五)联合雅苑项目。该项目位于南屏路北,开发路两侧,剩余62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全,已竣工备案,水、电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六)正商城福苑项目。该项目位于碧云路西、长江路北,剩余4套,户型:二室一厅。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全,已竣工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七)芙蓉花园一、二期项目。该项目位于长江路东、西临大学南路,剩余20套,户型:二室一厅。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证、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四证齐全,已竣工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四、供应比例

(一)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

经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综合评分排序,有291户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拟进行房源分配,拟分配房源为291套。此项房源供应比例为291:1745。

(二)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为3:1745。 

(三)2014年公租房轮候分配放弃家庭(个人)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为51:1745。

(四)本次正常轮候家庭(个人)申请公租房、单位申请公租房拟供应房源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

    拟对公租房申请轮候对象0300250—03001548号段内符合条件的1194户供应分配,拟分配房源1400套。其中:家庭(个人)拟分配1131套,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为1131:1745;单位拟分配63家,拟分配房源269套,与本期轮候房源供应比例为269:1745。

五、供应时间

待供应方案经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后,1个月之内进行轮候供应。

六、选房地点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位于郑密路与沁河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七、实施单位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和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八、轮候顺序

    (一)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

    (二)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保障对象中属于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模等先进人物,二级以上残疾、国家优抚对象的家庭。

(三)2014年公租房轮候分配放弃家庭(个人)。

(四)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轮候家庭(个人)和单位。按照资格证号顺序及供应比例进行轮候分配,以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的,被批准的人员由申请单位编制组合租赁方案,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九、选房程序

(一)发布公告。及时将可以供应公租房的位置、数量、户型等情况向社会公告。

(二)动态审核。在选房前,对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家庭(个人)和单位,对其户籍、收入、住房及婚姻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轮候分配;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

   (三)排序公示。原廉租保障家庭按照评分的分值高低进行公示;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和保障对象中属于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模等先进人物,二级以上残疾、国家优抚对象的家庭按照录入顺序生成资格证号进行公示;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的轮候家庭(个人)和单位按照录入顺序生成资格证号进行公示。

    (四)供应选房。

1、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选房程序。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单》,由申请人代表家庭进行选房。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因户型、面积等非客观原因,拒绝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实物配租选房资格,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放弃选房的申请人,在两年内不能申请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剩余房源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进行供应。

2、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程序(包括: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的家庭)。经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发放《选房通知单》,原则上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的自愿退出并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和保障对象中属于烈士遗属、市级以上劳模等先进人物,二级以上残疾、国家优抚对象的家庭进行优先配租。而后,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顺序号,对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轮候家庭(个人)和单位进行轮候选房。轮候对象在既定时间内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对象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十、选房结果公示

选房工作结束后,区住房保障部门对辖区居民选房结果进行汇总并在郑州市住房保障网http://bzb.zzfdc.gov.cn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签订租赁合同

    对选房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申请家庭(个人)和单位持《选房确认书》与公租房运营管理部门(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

十二、办理入住手续

租赁合同签订后,公租房运营管理部门(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有限公司)委托物业公司向已选定房屋的申请家庭和单位签发《入住通知书》,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同时发放房屋钥匙,并交接室内设施。选房家庭和单位应当在房屋查验单上签字确认。

 十三、补充说明

本次供应分配所产生的剩余房源在本期选房后对后续轮候顺序号家庭(个人)和单位依次自动递补选房,递补选房情况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二七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15年9月2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