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15-00136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保障住房,分配
  • 2015-12-30
  • 2015-12-30
郑州高新区2015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供应方案

为切实有效解决高新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等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实物配租廉租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郑政〔2009〕51号)、《关于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和轮候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2011〕136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管理的通知》(郑政文〔2012〕21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3〕1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郑房规〔2013〕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供应原则

(一)坚持“两个优先”的原则。即对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优先供应;对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并自愿退出且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的家庭优先供应。

(二)坚持“四个兼顾”的原则。兼顾原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供应;兼顾个人正常申请对象的供应;兼顾单位申请对象的供应;兼顾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对象的供应。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供应房源、轮候家庭、轮候结果三公示制度,确保供应分配达到公平、公正、公开的要求。

(四)坚持按供应比例、轮候排序依次选房。

二、供应对象

(一)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并已备案的家庭。

(二)取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并已备案的单位。

(三)2014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自愿放弃选房的家庭(个人)和单位。

三、供应房源

高新区本期轮候供应房源共2个项目,分别为河南裕恒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建设的裕恒花园项目110套、河南红河置业有限公司所开发建设的红河瀛园项目108套(依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第十次推进例会的会议纪要》【2011】151号文件精神,红河瀛园138套公共租赁住房全部分配给格力电器(郑州)有限公司,目前该公司已腾退了108套,剩余30套仍在租住。),共计218套房源,房源基本信息如下:

(一)裕恒花园项目。该项目位于五龙口南路9号附1号,共计110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二)红河瀛园项目。该项目位于五龙口南路16号,共计108套,户型:一室一厅。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竣工验收备案,水、电、天然气设施完备,具备入住条件。

四、供应比例

此次轮候218套房源用于家庭(个人)与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分配。拟定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占218套房源的80%(174套),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占218套房源的20%(44套),家庭(个人)与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比例为174:44。

    此次拟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家庭或个人轮候房源的号段(不含单位号段)为:06000795-0600931号(其中06000893、06000906、06000930号因购买商品住房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取消公租房资格),拟分配91套;针对2014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侯家庭(个人)自愿放弃并参加此次轮侯的83个号,拟分配房源83套。单位轮候房源的号段(不含家庭或个人号段06000927-0601028号、拟分配18套;针对2014年第1期公共租赁住房轮侯单位自愿放弃并参加此次轮侯的17个号,拟分配房源26套。家庭(个人)与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比例为174:44。

五、供应时间

2015年9月(本轮候方案批准后一月内分配)。

六、轮候程序

已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轮候家庭(个人)及单位按照资格证号顺序及供应比例进行轮候分配。以单位提出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的,被批准的人员由申请单位编制组合租赁方案,报区住房保障部门备案。

七、选房程序

(一)发布公告

及时将本次供应公租房的位置、数量、户型等情况在郑州市住房保障网和郑州高新区房产网向社会公告。

(二)排序公示

已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的轮候家庭(个人)及单位{包含2014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分配自愿放弃资格的家庭(个人)及单位}按照录入顺序生成的资格证号及分配比例进行公示。

(三)选房地点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局二楼住房保障科。

(四)实施单位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房产管理局和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有限公司。

(五)供应选房

公共租赁住房选房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及《单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轮候登记表》顺序号进行轮候选房。对已发放《选房通知单》的轮候家庭在既定时间内不能选定住房的,安排在当日选房时间段所有轮候家庭之后选房;仍不能选定住房的,视为放弃2015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选房资格。

八、动态审核

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对符合实物配租原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和取得《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的对象,由我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人口、住房状况和婚姻状况等情况进行审查核实。经审核仍符合条件的其选房轮候顺序号不变;不再符合条件的,由我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取消其公共租赁住房资格。

九、签订租赁合同

对选房公示无异议的,由郑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中心有限公司负责与申请家庭或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对选房公示有异议,且能提供有关证明的,待异议消除后继续签订租赁合同;对选房公示有异议,且不能提供有关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租赁资格。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承租人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条款履行。合同期满前3个月,经复查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可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按规定腾退住房。

十、结果公示

本次轮候供应结束后,由我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居民选房情况进行汇总、制表,并在郑州市保障性住房网和郑州高新区房产网公示,同时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张贴公告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十一、补充说明

本次供应若出现自动放弃选房或动态复审后不再符合条件的轮候顺序号家庭,所产生的剩余房源对后续轮候顺序号家庭依次自动递补选房,并报郑州市保障性住房办公室备案。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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