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6-00041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收费
  • 2026-04-30
  • 2026-05-09
  • 郑发改收费函〔2026〕14号
关于郑州东站社会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

《郑州市郑东新区经济发展局关于郑州东站社会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实施意见>》(豫发改收费〔2016〕1661号)、《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郑州东站P1、P3、P6、P8、P11停车场,郑州市郑东新区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郑州东站P4、P10停车场,郑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管理的郑州东站P9停车场等8个社会停车场执行停车收费标准如下:

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计时收费。机动车停车20分钟以内(含20分钟)免收停车费;每标准车位停车1小时以内(含1小时)收费4元,以后每半小时(含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全天(24小时)停车收费不超过40元。

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国家、省、市对停车收费政策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调整执行。三家运营公司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26年4月30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