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5-00004
  • 郑州市物价局
  • 收费,定价
  • 2015-01-15
  • 2015-01-23
  • 郑价审函〔2015〕2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东站机动车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郑州东站社会停车场收费标准适当调整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机动车存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豫发改收费〔2005〕1881号)和《关于重新印发郑州市车辆存放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郑价费〔2010〕6号)的有关规定,依据《郑州东站社会停车场停车位价格定价成本监审(预算)报告》(郑价成审〔2015〕2号),经研究,郑州东站机动车停车场执行以下收费标准:

  一、机动车存放服务实行计时收费。机动车停车20分钟以内(包括20分钟)免收停车费;每标准车位停车1小时以内收费4元(包括1小时),以后每半小时(包括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全天(24小时)停车收费不超过40元。

  二、你公司应按规定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此批复自2015年1月15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16年1月14日,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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