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5-00035
  • 郑州市物价局
  • 收费,定价
  • 2015-07-24
  • 2015-07-30
  • 郑价审函〔2015〕32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惠民中学学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惠民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学校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郑州惠民中学教育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5〕17号),经研究,批准你校学费标准为99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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