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4-00032
  • 郑州市物价局
  • 收费,定价
  • 2014-08-29
  • 2014-09-01
  • 郑价审函〔2014〕9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新奇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新奇中学:

你校《郑州新奇中学关于申请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要求,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郑州市新奇中学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4〕30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初中学费标准为7900元/生·学年;

二、初中住宿费标准为9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三年,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8月2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