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4-00025
  • 郑州市物价局
  • 收费,定价
  • 2014-09-12
  • 2014-09-15
  • 郑价审函〔2014〕17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郑东新区外国语学校:

你校《关于上调我校住宿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及其他收费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6〕1710号)和郑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郑价〔2002〕9号)规定,经研究,批准你校学生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元。

此批复自201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9月12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