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4-00024
  • 郑州市物价局
  • 收费,定价
  • 2014-09-11
  • 2014-09-16
  • 郑价审函〔2014〕18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中原区回民中学学生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中原区回民中学:

你校《郑州市中原区回民中学关于收取寄宿生住宿费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及其他收费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6〕1710号)和郑州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郑价〔2002〕9号)规定,经研究,批准你校学生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30元。

此批复自201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证》的办理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9月1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