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
你校《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关于住宿费标准延续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学校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4〕36号),经研究,批准你校高中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500元。
此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