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惠民中学:
你校《郑州惠民中学关于收费标准延续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郑州惠民中学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4〕45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标准为75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标准为1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后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