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5-00084
  • 郑州市物价局
  • 收费,定价
  • 2015-09-17
  • 2015-10-08
  • 郑价审函〔2015〕53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二砂寄宿学校住宿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二砂寄宿学校:

你校《关于郑州二砂寄宿学校申请住宿费调价的请示报告》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郑州二砂寄宿学校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5〕40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批复你校住宿费标准为6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5年秋季新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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