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6-00071
  • 郑州市物价局
  • 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2016-07-28
  • 2016-08-05
  • 郑价审函〔2016〕21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中原区创新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中原区创新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郑州市中原区创新实验学校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批准你校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延续执行:

一、学费:小学5100元/生·学年,初中64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8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17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7月28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