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校《郑州树青医学中等专业学校关于收费标准调整的申请报告》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郑州树青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预算)》(郑价成审〔2016〕16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中专学费:68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1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6年秋季开学起试行,有效期至2017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执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