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6-00093
  • 郑州市物价局
  • 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2016-09-08
  • 2016-09-21
  • 郑价审函〔2016〕36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一八联合国际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一八联合国际学校:

你校《关于初中学费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同意你校初中学费标准延续执行,即:12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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