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6-00097
  • 郑州市物价局
  • 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2016-09-09
  • 2016-09-21
  • 郑价审函〔2016〕41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实验学校:

你校《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实验学校关于调整学费标准的请示》(郑京广学〔2016〕8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郑州市二七区京广实验学校教育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6〕19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初中学费:86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19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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