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7-00091
  • 郑州市物价局
  • 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2017-07-11
  • 2017-07-19
  • 郑价审函〔2017〕37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惠济区森林湖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惠济区森林湖学校:

你校《郑州市惠济区森林湖学校关于申请小学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郑州市惠济区森林湖学校教育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预算)》(郑价成审〔2017〕12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批准你校小学学费为:18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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