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7-00093
  • 郑州市物价局
  • 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2017-07-17
  • 2017-07-24
  • 郑价审函〔2017〕39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桃园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桃园中学:

你校《关于郑州市桃园中学学费住宿费收费调价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关于《郑州市桃园中学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7〕16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学费:8500元/生·学年。

二、  住宿费:8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20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学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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