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金水区励德双语小学:
你校《关于收费标准延期执行的请示》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同意你校收费标准延续执行:
一、学费:6500元/生·学年。
二、 住宿费:8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