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7-00102
  • 郑州市物价局
  • 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2017-07-17
  • 2017-07-24
  • 郑价审函〔2017〕48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亚星实验学校收费标准的批复

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亚星实验学校:

你校《关于学费、住宿费定价的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亚星实验学校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预算)》(郑价成审〔2017〕14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小学15500元/生·学年,初中17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8人间):1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7年秋季新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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