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7-00112
  • 郑州市物价局
  • 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物价,价格,收费,定价,目录
  • 2017-08-07
  • 2017-08-11
  • 郑价审函〔2017〕52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西一中学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州市西一中学:

你校《关于郑州市西一中学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同意你校收费标准延续执行:

一、初中学费:178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5人间):2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有效期至2018年春季学期结束,期满前2个月按规定重新申报审批。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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