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嵩阳中学:
你校《关于收费标准调整的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郑州嵩阳中学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7〕32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小学7000元/生·学年;初中7500元/生·学年;高中85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7年秋季新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