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32X/2018-00037
  • 郑州市物价局
  • 物价,价格,收费
  • 2018-07-06
  • 2018-07-16
  • 郑价审函〔2018〕16号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郑州市金水区为民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金水区为民中学:

你校定调价申请收悉。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市价格成本监测所《郑州市金水区为民中学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18〕10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11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10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18年秋季新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1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收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收费制度。

你校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18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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