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3-00028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收费
  • 2023-03-17
  • 2023-03-21
  • 郑发改收费函〔2023〕3号
关于同意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专业收费标准的申请报告》(校财字〔2023〕1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17号)精神,同意你校按以下收费标准备案:

一、学费

(一)文科类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

(二)理科类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

(三)医学类专业学费17000元/生·学年。

(四)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学费23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1500元/生·学年。

此标准自202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你校收到本函后,应通过网站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行有效期、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收费调整时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要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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