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延续执行嵩杨索道门票价格的请示》(登发改请〔2023〕36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定价目录》和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省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23〕1978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嵩杨索道票价延续执行,现批复如下:
一、嵩杨索道有限公司的索道票价单程35元/人次,往返60元/人次。
二、你委应加强价格管理工作,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明码标价相关规定,在售票处显著位置标明索道票价、各种优惠范围及价格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复自2023年6月23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