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3-00132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收费
  • 2023-06-21
  • 2023-06-26
  • 郑发改收费函〔2023〕51号
关于郑州平原邮电中等专业学校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州平原邮电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收费标准的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

785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9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学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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