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3-00220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收费
  • 2023-08-29
  • 2023-08-30
  • 郑发改收费函〔2023〕97号
关于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等9所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你局《关于核准我区寄宿制初中住宿费的请示》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我省城市义务教育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及其他收费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6〕171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郑州市第八十五中学住宿费150元/生·学期。

二、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育才中学住宿费150元/生·学期。

三、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国语学校住宿费150元/生·学期。

四、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住宿费150元/生·学期。

五、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中学住宿费150元/生·学期。

六、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四中学住宿费150元/生·学期。

七、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五中学住宿费150元/生·学期。

八、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中学住宿费150元/生·学期。

九、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龙飞中学住宿费150元/生·学期。

此批复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6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你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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