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4-00024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收费
  • 2024-03-14
  • 2024-03-15
  • 郑发改收费函〔2024〕11号
关于同意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收费标准备案的函

郑州医药健康职业学院:

你校《关于新增专业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备案的请示》(郑医健院〔2024〕10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17号)精神,同意你校按以下收费标准备案:

一、学费

(一)中医养生保健、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口腔卫生保健等专业学费15000元/生·学年。

(二)药物制剂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医疗器械维护与管理等专业学费140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1500元/生·学年。

此标准自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你校收到本函后,应通过网站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行有效期、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收费调整时执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要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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