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树青医学中等专业学校: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的请示》(校字〔2024〕3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民办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5〕1055号)精神,依据《郑州树青医学中等专业学校教育住宿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郑价成审〔2024〕10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学费
117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125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你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收费制度。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