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4-00165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收费
  • 2024-08-31
  • 2024-09-02
  • 郑发改收费函〔2024〕93号
关于郑州市第十六高级中学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州市第十六高级中学:

你校《关于高中学生住宿费标准的延续申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普通高中收费管理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5〕437号)精神,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同意你校高中学生住宿收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为:

住宿费:200元/生·学期。

此批复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你校应通过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住宿费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2024年8月31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