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25-00056
  •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价格收费
  • 2025-04-29
  • 2025-05-06
  • 郑发改收费函〔2025〕28号
关于郑州工程技术学院收费标准延续执行的批复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学生住宿延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申请》(校政字〔2025〕19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豫计收费〔2003〕2225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同意你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为:

八人间:6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你院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25年4月29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