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你院《关于学生住宿延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申请》(校政字〔2025〕19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利用社会资金建设高等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试行办法》(豫计收费〔2003〕2225号),结合你校实际,经研究,同意你院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延续执行,具体为:
八人间:600元/生/学年。
此批复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春季学期结束,执行期满前两个月重新履行审批手续。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收费。你院应按要求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