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你校《关于调整学费收费标准的请示》(郑理〔2025〕98号)收悉。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17号)精神,同意你校按以下收费标准备案:
一、学费
(一)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机械制造及自动化、计算机网络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数控技术、动漫制作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建筑工程技术、舞蹈表演、学前教育(师范)、空中乘务、康复治疗技术、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服装与服饰设计、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工业机器人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工程造价、旅游管理、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大数据技术、环境艺术设计、模具设计与制造、市场营销、软件技术、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金融服务与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现代物流管理、视觉传达设计、智能控制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通信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云计算技术应用、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等专业学费13600元/生/学年。
(二)机电一体化技术、护理、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医学美容技术、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宠物医疗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等专业学费14600元/生/学年。
二、住宿费
1500元/生/学年。
你校收到本函后,应通过网站和设立公示栏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执行有效期、监督电话等相关内容,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学费、住宿费按学期或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学生缴纳学费、住宿费后,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要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住宿费。
此标准自2026年秋季开学起执行,此前备案标准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此文件为准。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