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郑科[2014]55号)有关规定,经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考察、审核等程序,认定郑州西交大技术成果转移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为郑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将对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行评估考核,希望被认定服务机构积极开展技术转移服务活动,为促进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挥引领和带动作用。
附件:郑州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认定名单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