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995/2016-00028
  •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工作信息
  • 2016-06-06
  • 2016-06-06
郑州市安监局十大措施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近日,郑州市安监局制定了《2016年度全市安全监管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根据省政府提出的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基层提升年”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郑州市公共文明素养提升工作部署,以“四化三率一满意”为抓手,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着力提高安全生产法制规范化、宣教常态化、服务网络化、监管精细化水平,着力提高安全法制转化率、安全常识普及率、安全活动参与率,着力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服务经济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形象,为郑州市都市区建设提供良好的法制服务和执法保障。方案包括十项主要措施。

(一)实施示范引领行动。配合省安全监管局做好对服务型执法省级试点单位郑州管城区安全监管局的指导检查,加强跟踪服务,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将荥阳市安全监管局及下属2个乡镇安监站所作为省级试点进行重点培育。将中原区安全监管局(含一个安监所)和金水区安全监管局(含一个安监所)作为市级试点。在三季度适时召开安全生产监管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试点经验交流会。组织开展“安全发展忠诚卫士”评选活动,宣传基层安全生产服务型监管执法先进典型事迹。

(二)实施明责尽责行动。继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千万”对话谈心活动,组织各级政府安委会与下级政府、部门与辖区企业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明白书》,督促县乡基层政府和村镇社区、企业各级负责人明责、尽责、知厉害。结合编制权力责任清单,继续梳理各级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类安全生产事项办理流程和时限要求,加强对安全许可、行政处罚的法制审核和过程控制,防止和避免安全生产缺位、错位、越位和懒政、怠政、不作为等问题。严格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组织对2013年以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进行复查,及时纠正整改发现问题。

(三)实施宣教提升行动。全面深化安全郑州创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安全宣讲团和专家开展安全法制“六进”活动,多渠道开展社会性公众宣传教育,全面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和监管人员执法水平。做好安全志愿者招募活动,做好郑州市安全生产专家库换届工作,组建安全生产专家宣讲团,组织开展《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河南省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及依法行政、服务型执法等专题培训。

(四)实施法制转化行动。以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一法三文”(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加强监管执法通知和我省实施意见、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意见)专项视察检查活动为契机,适时开展专项检查,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列进“十三五”产业政策、城乡建设规划和工艺设计规范,监督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修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和职工岗位规程,提高安全生产法制转化率,增加安全生产法制认同感和可操作性。

(五)实施精细监管行动。深刻汲取各类事故教训,认真梳理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行政检查、现场处理、行政强制、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等程序流程。完善执法计划、执法任务书、主办人、实施方案和闭环管理等制度,积极推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实现从粗放管理向精细监管的提升。

(六)实施互联网+行动。学习外地互联网+安全经验,加快建设安全生产微信、微博平台,编制隐患排查治理、综合监管执法、企业违法信息库等软件,借助现代信息物联技术提高监管效率效能。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和诚信管理,在政府网站及时发布安全动态和政务信息,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安全许可、行政处罚、事故调查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积极推进安全许可网上受理,积极为企业和公众提供便捷服务。

(七)深化简政放权改革。结合“五单一网”建设,持续完善服务体系。坚决执行国家、省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取消下放决定,定期组织开展检查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一律取消,精简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改进服务质量。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五单”事项内容,并向社会公布。最大限度推进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委托下放,方便企业和公众就近办理。理顺安全生产分级分类管理和市县检查权限,减少一般性面上检查和交叉重复检查。积极推行一站式办理等服务模式,逐步构建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平台。

(八)深入推行行政指导。认真贯彻《郑州市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意见》,创新行政执法举措和服务形式,推行行政指导制度,构建“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行政执法模式。在基层行政执法中持续推行“两书”(告知书、承诺书)和提示、示范、辅导、引导、规劝、约谈、建议、回访等行政指导方式,引导行政相对人主动配合、自觉遵法守法。今年市局落实行政指导案例40例(一处、二处、三处、事故调查处、职业健康处各4例,监察支队20例)以上,县(市、区)级50例以上。通过评查行政指导案卷、编写《行政指导案例选编》,分析典型案例,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规范工作流程、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灵活实施行政指导的能力和水平。

(九)探索开展行政调解。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积极探索行政调解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梳理行政调解依据、明确行政调解职责、建立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在认真依法搞好行政复议、行政听证、行政应诉的基础上,选择部分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探索建立行政调解工作试点,今年确定二七区安监局、中牟县安监局为行政调解试点单位。将行政管理部门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生产经营者之间的轻微矛盾、误解及纠纷,采用协商、沟通等方式调解,促进社会稳定。

(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结合“文明执法”培训月活动,7月份在执法单位广泛开展“文明执法、服务型执法”主题实践活动,以修订后的《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和《郑州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若干规定》及省市服务型行政执法相关文件为主要内容,着重加强基层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切实促进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培训教育。建立安监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考核机制,根据各单位日常工作业绩和年终考评结果,对服务型执法工作设立单项奖,培育和推荐基层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通过立标杆、抓队伍、强素质、树形象,努力形成争创先进、争当标兵的良好氛围。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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