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995/2016-00071
  •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安全生产,监管
  • 2016-06-27
  • 2016-06-27
  • 通知
  • 郑安监管〔2016〕100号
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环境保护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意见》(郑发〔2016〕5号)文件精神,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确保在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事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环境保护责任感和紧迫感

加强环境保护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是关系当前与长远、国计与民生、和谐与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是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安监系统作为非煤矿山行业安全准入的主管部门必须要牢固树立环保意识、强化环保理念,紧紧围绕全市“十三五”工作重点,把环境保护作为稳增长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把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积极探索代价小、效益好、排放低的发展新模式,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环境效益多赢,促进经济平稳发展与整体社会的和谐进步。

二、控制源头,严把新上项目环评关

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严格按照选址合理、规划科学、环评合格的控制要求,把好入口关。对于那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不当以及工艺技术落后、极易造成环境污染的建设项目,坚决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手续;对于环评合格,污染较轻,可以治理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要求,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将新建项目中存在的污染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大监管力度,提升环境保护水平

积极配合、大力支持环境保护部门对那些环评手续不全,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偷排、漏排、超标排放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严肃查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企业违法行为及时向同级环保部门通报,在本系统建立安全隐患台账中同时记录企业的环保问题,督促企业按期整改销号。

四、防范风险,加强应急管理

为确保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要健全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更加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依法科学妥善处置因生产安全导致的突发环境事件。一是认真排查环境污染隐患点,全面掌握全市非煤矿山领域环境风险状况,尤其是重点区域、尾矿库、重点流域的环境污染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二是认真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结合当前环境保护工作,对原有预案中相关涉及环境保护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并及时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工作能力和应急处理水平。

望相关单位认真对照通知抓好工作落实,市局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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