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53165075/2020-00483
  •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0-03-30
  • 2020-03-30
2020年双随机实施方案

各科室:

现将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


郑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政府关于“双随机、—公开” 监管改革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 (国发〔2019〕5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 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87号)等有关要求,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检查模式创新、规范执法行为、做好劳动保障监察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公正监管,进一步打造我市和谐规范的劳动用工环境,现就开展2020年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基本原则

依法履职。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履行监管职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确保随机抽查有序 开展。

公开透明。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切实做到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文明公正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统筹协调。利用全市统一的“部门协同监管平台一河南,,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的“一单两库”建设和计划制定落实,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联合惩戒。根据《郑州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和《郑州市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要求及时做好执法检查结果归集工作, 做好涉企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强化抽查结果在信用联合惩戒工作. 中的运用,严厉惩处违法失信行为,增强震慑力,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两单一库,,建立和完善工作

进一步梳理权责事项清单,依据执法人员变动做好2020年 “双随机、一公开”的“两单一库”的建立和完善工作,根据企业名录库数量和执法人员具体情况,完成“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初步计划,报支队研究讨论。(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完成)

(二)制定随机抽查实施方案

发现的违法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等手段,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对抽查中发现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检查或在接受检查中隐瞒事实情况、 弄虚作假的要依法处理记入检查结果并向社会公示。(完成时限: 长期)

(六)做好随机抽查结果与信用监管联动

各科室要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社会信用体系的衔接, 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处理结果要依照要求在我局门户网站、信用郑 州网站、互联网+监管系统中进行公示。(完成时限:长期)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双随机”抽查工作是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 要举措。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推进支队的执法水平不断提高。

(二)严格抽查纪律

监督检查人员对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三)狠抓工作落实

各科室要根据本方案支队《双随机行政检查程序规定》,完由办公室、法制科会同各科室根据支队《双随机行政检查程 序规定》研究制定制定支队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报送至局监察处、法规处。(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前)

(三)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

由办公室、法制科会同各科室根据监管工作和支队实际情况, 确定抽查比例和抽查频次,编制支队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计划并下发各科室执行。各科室要严格按照年度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检查,不得随机增加或减少检查次数。确有特殊情况的,按照 规定程序审核备案后方可调整。各科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随附件下发。(完成时限2020年3月底编制完成并上报)

(四)严格规范随机抽查行为

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中,要按照确定检查事项、 抽取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随机匹配、组织实施检查、公开检查结果的顺序依次实施。在具体检查过程中,要做到两人执法、 亮证执法。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完成时限:长期)

(五)依法公开并运用随机抽查结果

依据《郑州市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的内容,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20个工 作日内,将检查结果通过“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进行公示, 公示率要达到100%,接受社会监督。对涉及国家安全、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的公示,依法参照有关规定执行。对抽查中善任务台账,强化责任落实,根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周报告、月统计制度的要求,按时报送双随机执法进度,实行痕迹化管理,及时做好检查记录和结果录入。

(四) 开展督查考核

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和定期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按规定进行表彰,对消极怠慢、不作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已纳入年度考核范围,支队也将 定期对各科室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进行考核通报。

(五)加强宣传培训

“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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