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4042/2020-00502
  •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0-12-29
  • 2020-12-29
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0年度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落实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做好我市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将《2020年度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2月28日

 

2020年度下半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我局《2020年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安排》(郑建文﹝2020﹞88号)和《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计划》(郑建文﹝2020﹞89号)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抽查工作的领导,局成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耿勇军

副组长:程建柏   

成 员:各相关处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法规处、质安处、设计处、建管处、招标处、消防验收处等处室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设在法规处,屈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抽查工作相关事宜的协调、督导、保障等工作。

二、检查对象和内容

(一)各区县(市)城乡建设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情况,检查内容详见附表1。

(二)市城建局监管的建设工程项目,检查内容详见附表2。

三、责任分工

法规处负责此次抽查活动的统筹计划、组织协调和抽查结果的汇总、公示;负责对各区县(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落实情况的抽查。

四、有关事项

(一)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区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个阶段:拟于2020年12月30日开始,对各区县(市)城乡建设局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第二个阶段:拟于2021年1月11日开始,对市城建局监管的项目进行抽查。  

(二)组织形式

第一个阶段:由局党组成员程建柏带队,法规处具体负责对各区县(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

第二个阶段: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抽查,采取随机抽取项目和检查人员的方式实施。由市城建局机关纪委从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项目库中随机抽取约3%的项目。随机抽取若干名执法人员,按照需要组成两个检查组,并指定组长和联络员,明确组内分工和相关人员职责,按计划开展检查工作。

需要专家抽查的,由执法人员提出申请,检查组统一聘请,专家在检查中对本领域事项出具意见。

(三)检查方式

检查可采取查阅文件、工作台账、网络公示、项目档案,实地查看和取样抽测等方式。其中,对建设项目的检查,要求检查人员或专家必须到施工现场实施,不能以查阅资料的方式替代现场检查。检查人员未检查施工现场的,本人对所检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此次抽查的组织,保证检查活动正常开展。要严密组织抽查活动,确保执法人员、检查对象和抽查计划均从“两库一单”中产生。严格执行抽查计划,非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随意更换执法人员,不得随意更改检查项目、检查对象、调整检查日程。市城建局机关纪委将派人监督抽查过程,确保抽查工作的客观性、公平性。

二是及时报送抽查结果。按照“谁检查、谁记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检查结束后,执法人员要在20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并将检查结果报法规处备案。

三是抓好检查问题的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要做到现场反馈、下达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负责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整改。涉嫌违法的,检查人员及时将线索报法规处,由法规处移送市综合执法局或公安机关。区县(市)城乡建设局的整改情况,于检查结束后15日内报市城乡建设局。

四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检查过程中,检查组统一乘坐指定车辆,统一在指定地点按规定标准用餐。检查组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安排车辆和用餐、住宿,不得收受被检查单位馈赠礼品,不得在检查期间饮酒。

五是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检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要落实好个人防护措施,全程佩戴口罩。各密闭场所要注意通风,提前做好消毒工作;配合检查人员要提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尽量减少人员聚集。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内容(各建设局)

   2.“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内容及责任分工(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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