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上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展和计划情况的通知》要求,为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和规范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全市经营性公墓管理,规范经营性公墓的建设和经营行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殡葬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17〕45号)、《河南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审计工作规程》(豫民文〔2016〕186号)、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办法》(民发〔2009〕17号)、《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政策,制订《郑州市民政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一、郑州市社会组织
(一)检查时间
2020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
(二)抽查审计的比例
按照民政部社会组织抽查办法规定,市级抽查比例为4%。为了提高工作标准,市本级2021年度计划抽查社会组织120家,抽查率10%。
(三)抽查人员、方式和内容
1.抽查人员。采取随机方式决定抽查人员和被抽查单位。
2.抽查方式。抽查采取现场检查和财务审计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现场检查主要通过座谈了解、沟通交流、现场查看、问题反馈、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承诺等程序进行。检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检查人员要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如实记录被检查单位基本情况、检查情况、现场处理情况,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在场工作人员签字或盖章。财务审计由民政局委托的会计事务所独立完成。
3.抽查的内容。结合社会组织日常情况,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行业协会涉企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郑州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检查:办公设施、人员管理、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信息公开、财务管理、理事会、监事会、党建工作、活动开展、涉企收费、政会脱钩及是否存在违规集资融资、违法开展宗教活动情况;是否存在利用黑恶势力进行欺行霸市、价格垄断、恶性竞争等涉黑涉恶违法情形。
二、经营性公墓
(一)检查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检查比例
郑州市经营性公墓共计22家,按照要求,抽查率不少于50%。
(三)检查方式
1.专项检查。2021年3月初,根据省民政厅经营性公墓年检结果,发放经营性公墓《公墓经营许可证》,督导各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责令年检不合格的经营性公墓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2.不定期检查。依据国家、省、市殡葬政策法规,不定期地对全市经营性公墓进行检查;特别是对群众投诉较多的、媒体报道问题较多的,进行突击检查,针对检查情况,及时回应媒体和群众,督导进行整改。
3.年检检查。依据《河南省经营性公墓年检实施办法》,2020年10月—12月,开始全市经营性公墓年检,对全市经营性公墓经营审批、经营管理、墓区建设、服务品质等4项内容进行现场检查。
(四)检查人员
由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工作人员组成,参与抽查的人员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