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522/2023-00014
  • 郑州市财政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3-03-28
  • 2023-03-29
关于印发《郑州市财政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局内各相关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郑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财政监督检查科学化、规范化,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郑州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的通知》(郑财监〔2018〕6号),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重要决策部署,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对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确保我局工作有序高效运行。

二、随机抽查对象

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按照省财政厅2023年工作要求,对市本级预算单位等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按照省财政厅2023年工作要求,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展检查。

三、随机抽查方式

市财政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实施:确定检查事项、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实施检查、公示检查结果。在具体检查过程中,执法检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执法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依法回避。市财政局通过建立抽查对象数据库和检查人员数据库,以随机抽查的方式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抽查时间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暂定8—10月,政府采购检查暂定8—11月。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情形依法依规处理;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双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处室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上报执法检查人员、检查对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郑州市财政局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信息简报、工作报告等文字资料,按网络管理要求上传相关信息。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检查对象名单、随机确定的检查对象名单和政府采购处理处罚及移送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等市政府规定的网络信息平台;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政府采购“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信息及工作报告等。

税政处负责办理执法证;提供执法检查人员信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发生立、改、废等变化时,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审核等工作。

(二)严格检查工作纪律。检查人员要重视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真正做到懂法、执法、守法。在检查过程中,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工作纪律,确保廉洁自律,切实维护财政干部队伍的良好形象。

郑州市财政局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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