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67837439/2024-00015
  • 郑州市商务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4-03-20
  • 2024-03-25
郑州市商务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商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办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务领域事中事后监管,助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现将《郑州市商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郑州市商务局

2024年3月20日


郑州市商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2024年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点》(郑双随机办〔2024〕1号)要求,现制定我市商务领域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计划。具体要求如下:

一、抽查事项

2024年随机抽查事项主要涉及我局具有行政监督检查职责的行业领域,由行业主管处室提出,行业主管处室和法规处共同实施,各开发区、区县(市)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同时做好各自辖区商务领域监管抽查工作。 

二、抽查方式

对已纳入《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豫双随机办〔2023〕4 号)的事项或领域,原则上与省级保持同步,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其他抽查事项或领域可独立开展,随机抽选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实现抽查领域全覆盖。

三、抽查频次 

抽查对象原则上不低于抽查对象库总数的10%。对信用良好的行业领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抽查比例、频次,尽可能避免对企业不必要的打扰;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比例、频次。具体比例、频次由各有关主管处室确定。 

四、抽查时间

具体抽查时间由行业主管处室和法规处共同确定,抽查工作应于12月底前完成。

五、抽查结果公示 

抽查结果信息原则上在抽查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做好信息归集和共享公示工作。

六、完善和落实包容审慎监管

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提醒、约谈、责令改正等形式为主;重点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按照有利于市场主体经营发展的原则给予一定时限的包容期。

七、其他要求 

实施现场检查时应填写《现场检查表》,包括但不限于被检查对象名称、检查人员姓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果、整改情况等信息,并由被检对象现场负责人签字或者企业盖章确认。各行业主管处室应当按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现对抽查对象库的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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