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645/2024-00034
  •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
  • “双随机、一公开”
  • 2024-03-29
  • 2024-04-09
  • 通知
  • 郑房〔2024〕61号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郑州市2024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郑双随机办〔2024〕2号)工作安排,我局制定了《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含抽查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相关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计划

2024年度全市住房保障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共分为三种类型,即:省厅统一组织发起、市局统一组织发起、各区县(市)自行组织发起的抽查计划。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抽查计划实施检查,避免多头布置、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减少对经营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原则上所有日常涉企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除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外,不得擅自开展计划外事项的检查。

二、规范抽查流程

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郑州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开展。所有双随机抽查均要通过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下简称“省级平台”)统一实施,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对外公示抽查结果。各有关单位应在4月底前完善省级平台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信息,全程通过省级平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工作。所有抽查工作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落实郑州市司法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行政处罚文书格式范本(2024年版)》的通知要求,做好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规范检查文书档案管理,确保双随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实现全过程留痕。发现有违法行为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应当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将案件初步检查文书等初步认定意见相关材料规范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

三、实施信用风险分类监管

各有关单位要强化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中的常态化运用,对低风险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市场主体依法有针对性加大随机抽查力度,不断提高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实现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到90%以上。

四、加强跟踪督导

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计划和抽查实施方案确定的抽查对象数量、抽查内容、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等,按时、高质量地推进工作。局法规处要加强工作跟踪指导和督查考核,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切实提高问题发现率,避免检查流于形式。

附件: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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