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52100/2017-00947
  •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观摩,通知
  • 2017-11-02
  • 2017-11-03
关于做好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有关工作的通知

豫发改财金〔2017〕1138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洛阳市信用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加快推进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拟于11月底举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现场观摩会。为做好观摩工作,全面展示我省各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成效,确保进入先进行列,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目前,三门峡、信阳等2个省辖市和巩义、固始、鹿邑等3个省直管县(市)未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与实现全联通、全共享的要求差距较大。未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市县要明确责任到人,倒排建设工期,确保年底前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上线运行;已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市县要于11月10日前全部与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联通,并持续开展数据共享交换。

(二)全面开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目前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归集各类信用信息1.1亿多条。其中,各市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共报送和交换信用信息669万条,占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量比例极低,距离国家观摩考核要求很远。截至10月27日,郑州、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南阳、周口、驻马店、济源、永城、滑县分别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换14万、41万、38万、9万、339万、11万、48万、1.6万、20.8万、25万、11万、0.4万条信用信息;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商丘、兰考、汝州、长垣、邓州、新蔡等11个市县未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交换信用信息。各市县务必做好本辖区内信用信息归集,并全量实时交换到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三)持续向“信用河南”网站发布各类信息。国家观摩考核要求各级信用网站新闻类栏目每周更新,数据类栏目每月更新。各市县要积极向“信用河南”的信用动态、政策法规、专项治理、联合奖惩、行业信用、信息公示、信用服务、典型案例等栏目发布信息,且至少做到各栏目每周发布一次(登录发布地址http://www.xyhn.gov.cn/login.jsp,技术服务电话:0371-86532012)。

(四)加强领导、服务和通报。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协调配合,确保我省信用信息平台和信用门户网站建设观摩取得优异成绩。省信用中心要加强业务指导,积极主动与市县信用平台和网站沟通衔接,认真做好与省信用平台技术对接、数据共享等服务保障工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以这次观摩为契机,每周对各市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向“信用河南”网站推送各类信息等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观摩结束后进行全面分析,并将分析报告发至市县政府。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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