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召开“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20-11-19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郑州市召开“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新闻发布会,介绍郑州市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情况,并就易地扶贫搬迁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十三五”期间郑州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主要集中在2016年和2017年。涉及巩义市、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4个县(市),计划搬迁总数为1421户5649人,其中集中安置涉及登封市、新密市、新郑市五个安置点,1254户5070人;分散安置涉及巩义市,167户579人。目前,项目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各安置点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基本齐全,社会保障政策基本落实,计划搬迁的1421户5649人已全部实现搬迁入住,实现稳定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标准是什么?

一是严格落实《河南省全面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办法》,严格按照贫困户申请、村民代表大会评议、村委研究、村内公示、乡镇审核及公示、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等六项程序,精准识别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签订搬迁协议和承诺书。经过省、市、县多次督导和成效考核,搬迁贫困人口识别精准,严把搬迁对象关。

二是按照量力而行、保障基本的原则,严守建房标准,牢牢守住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红线。我市5个搬迁点住房建设总面积94225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符合规定,严把住房建设面积关。  

三是为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筹资工作,我市四个有搬迁任务的县(市)区均成立了融资平台,负责搬迁资金的承贷承还,并按照《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融资资金运作流程》开展业务对接。同时,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要求,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进行专账管理,切实做到廉洁扶贫、阳光扶贫,严把资金安全关。

如何保障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安居乐业?

一是狠抓搬迁工程质量安全。坚持对各个搬迁点的土地、规划、环评、审批等手续进行严格审查,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实现精准对接,合规建设。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积极排查化解不安定因素,确保工程质量不出问题,确保搬迁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二是顺利完成拆旧复垦复绿。依据《河南省易地扶贫搬迁旧房及宅基地用途处置意见》,因地制宜,结合当地实际,通过增加拆旧房补助资金、给与适当物质奖励的方式,加快搬迁群众实际入住。严格落实“搬新居、拆老宅”要求,及时收缴搬迁户的宅基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将宅基地的使用权真正收缴村集体,杜绝搬迁户“两头占地”现象。

三是全面启动“5个新”专项工程。全面启动易地扶贫搬迁“5个新”专项工程。积极开展感恩教育活动,积极创新建立管护机制,广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系列创建活动,提升搬迁群众精神面貌。加快建立安置点综合服务中心,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完善搬迁群众自治机制,不断提升安置点综合治理水平。

贫困户搬迁安置后,原迁出地的房屋及旧宅基地、原承包土地、林地具体如何处置?

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占新必须腾旧的规定,以及搬迁群众签订的《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协议》,搬迁群众迁入新居后,原有住房应予拆除,收回土地使用权并对宅基地进行复垦或生态恢复;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行业政策要求并兼顾房屋建制结构安全前提下,列入国家有关部门核定的传统保护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落等房屋,以及地方正在申报纳入保护名录涉及的旧房,还有两户及以上共同居住的连体房三类别的旧房可予以保留,保留后应由县级政府认定后建立台账统一管理。

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仍享有对原承包地占有和使用权利。有权依法依规就承包土地经营权设定抵押、自愿有偿退出承包地,具备条件的可以保护承包地或改善工作条件而获得相关补贴。承包土地被征收的,承包农户有权依法获得相应补偿,符合条件的有权获得社会保障费用等。不得违法调整农户承包地,不得以退出土地承包权作为易地扶贫搬迁的条件。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农户通过林权流转直接获取租金,或量化折股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龙头企业和种养大户等经营主体,增加其资产性收益。

是否允许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出售安置住房?

为防止个别地方、个别群众利用国家优惠政策谋取不法利益、恶意套取骗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同时为避免搬迁群众卖房后因无稳定居所导致返贫,建档立卡搬迁户安置住房自交付使用起原则上20年内不得出售、置换或转让(依法继承除外)。在此期间,建档立卡搬迁户私下出售、置换或转让安置住房的,县级政府应取消其搬迁资格、收回安置住房所有权。脱贫攻坚期内,建档立卡搬迁户安置住房原则上不允许出租,搬迁户稳定脱贫后,如确需对外出租的,应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许可。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五个有”具体包含哪些?

按照“保障基本、缺啥补啥”的要求,在规模以上安置点同步配建公共服务设施,实现有社区服务中心、有义务教育学校、有幼儿园、有卫生室、有文化场所“五个有”全覆盖,我市搬迁社区全部达标。

如何做到搬迁户脱贫致富?

我们坚持因户施策,逐户制定产业扶贫措施,确保每个搬迁户都能享受到1项以上产业帮扶措施,实现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的目标,为“稳得住,能致富”夯实基础。一是积极发展村级小电站。巩义市与十一科技签定光伏项目协议,将每年的受益资金统筹用于全市有贫困户的13个镇,户均受益300—3000元不等。登封市石道乡镇西社区依托安置点楼顶闲置空间,建成了892千瓦光伏发电站,已有2264名搬迁群众受益。二是着力发展特色农林业。登封市石道乡上窝村土鑫种植合作社共流转土地1054亩,打造千亩核桃园,林下种植中药材200余亩,已有162名搬迁群众实现就业。登封市润鑫养殖合作社,投入240万元建成肉牛养殖场一座,主要发展肉牛养殖,以秸秆养牛,以牛粪养地,形成生态循环农业,已解决30余名搬迁群众就业,人均稳定增收8000元。三是让搬迁户在家门口务工。登封市君召乡投资880万元在君召乡雨露社区建设4700平方米的标准化综合性服装生产基地,并与河南省服装协会合作,引进了省服装协会投资1000万元共同打造“巧媳妇”扶贫服装企业,每年可收取租金近30万元,不仅能为9个贫困村每年增加集体经济收入3万元以上,还可解决就业400人。四是大力发展集体产业和劳动力转移就业。新郑市具茨山社区近2.14万平方米的商业用房,已经完成招投标,门面房的收益作为群众的集体收入,可以有效解决群众入住社区后的物业费、水电费等,剩余部分还可以进行分红。巩义市建设标准化厂房占地45亩,厂房面积2万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吸引企业入驻,通过厂房租金收益为搬迁群众拓展增收渠道。登封市借助相关招工平台和雨露计划就业培训,安排653人参加了月嫂、护工等技能培训,331人顺利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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