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整合眼科类和美容整形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22 发布机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近日,郑州市医疗保障局会同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医保办〔2026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7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郑州市医疗保障局、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本通知。该政策旨在优化项目结构,建立统一透明、分类管理、监督有力的医疗服务价格体系,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有个方面内容:一是取消“沙盘治疗”“局部浸润麻醉”“自体血回收”等64个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二是规范整合“心理治疗(个体)”“局部麻醉费(局部浸润麻醉)”“骨髓采集费”等35个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并制定了郑州市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规范整合后,提高了项目兼容性,有助于推动医疗技术的创新与发展。

三、实施时间

2026年310日起执行,相关机构需提前完成系统更新衔接

解读机关: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单耀宾    电话:67880226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