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11-18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来源: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为便于更好地理解《郑州市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有关内容和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决策部署,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财政部、住建部共同开展了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工作,通过竞争性选拔,确定部分基础条件好、积极性高、特色突出的城市,在城市层面探索整合各类资源,探索建立资金、用地、金融等各类要素保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我市成功入选了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城市,按照财政部、住建部工作安排,我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各开发区、市内五区,对照政策支持方向,梳理形成了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项目库。为规范郑州市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项目管理,保障项目建设进度与成效,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

2.《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5〕11号)

3.《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

4.《郑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试行)》(郑政办〔2023〕18号)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六章,包括总则、项目动态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补助资金项目管理、项目档案管理、附则。

(一)总则。本办法主要依据上级关于实施城市更新行动的部署要求,及我市城市更新相关法规文件,适用于郑州市中央财政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2025-2027年)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项目动态管理。规范项目管理,明确项目调整条件和流程。对于无法实施、进度滞后、内容偏差等情形的项目,需遴选与原项目类型相同、规模相近、绩效贡献相当的项目进行替换;对于符合城市更新支持方向、已立项、资金落实且2027年底前完工的项目,可以申请增补纳入管理计划。项目动态管理按“项目申报—主管部门初核—市城建局审核”的程序推进,原则上每年调整不超过1次。

(三)项目实施管理。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管控,落实信息报送和监督检查要求。实施主体每月报送项目进度,保证项目按计划推进。市城建局不定期组织现场巡查,重点督促进度滞后项目。市级相关部门、各区政府(管委会)履行全程监管责任,确保项目建设进度与成效。

(四)补助资金项目管理。严格补助资金项目管理,规范资金申请和使用相关要求。市城建局会同相关部门遴选补助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提交资金申请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城建局。相关单位需规范使用补助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执行率。

(五)项目档案管理。完善项目档案管理,明确归档时限和档案核查相关要求。实施主体应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原则上每季度更新档案,将档案报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提交至市城建局。主管部门定期抽查档案整理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六)附则。明确办法施行期限。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郑州市城乡建设局

解 读 人:宋少祥

联系电话:0371-67188930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