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清理背景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重要依据。随着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上级政策调整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部分早期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已与实际工作不相适应,或已被新文件替代。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要求,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对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主要内容
本次清理结果以《郑州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郑科规〔2026〕2号)发布,共涉及23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如下:
(一)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对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需要继续执行的1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继续有效。
(二)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
对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其中,宣布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印发之日起废止或失效;规定有有效期的,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失效。
三、清理结果的意义
通过本次清理,一是厘清了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底数,便于社会公众和行政相对人准确知晓和适用;二是废止了一批与当前政策要求不相适应、已被新规替代或已过有效期的文件,避免了文件之间的冲突和衔接不畅;三是为后续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郑州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盛安迪
联系电话:67177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