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中央关于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部署,适配缴存人多元化住房消费需求,切实提升住房公积金民生保障效能,结合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际情况,我市对现行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进行优化调整,通过拓宽提取使用范围、优化提取条件,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保障作用。
二、核心政策内容解读
(一)新增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提取业务
为切实减轻缴存人日常住房消费负担,新增自住住房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三项住房公积金提取事项:
1. 适用范围与对象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其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本市行政区域内自有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取暖费及车位管理费。每个家庭仅限选定一套自住住房办理提取业务,不得多套住房重复申请提取。
2. 提取额度标准
物业费、取暖费提取额度根据住房建筑面积分三档核定,车位管理费实行统一额度标准,具体额度如下:
住房建筑面积 | 年度物业费提取额度 | 年度取暖费提取额度 |
90㎡(含)以下 | 2400元 | 2100元 |
90—144㎡(含) | 3800元 | 3200元 |
144㎡以上 | 4300元 | 3700元 |
车位管理费年度提取额度统一按每户1500元标准执行。
3. 提取频次规则
上述三项费用提取业务,每个自然年度仅可办理一次,不支持额度累计、补提。缴存人及配偶当年度未申请提取的,后续年度无法补提以往年度未使用额度。
(二)新增购房契税专项提取业务
为进一步缓解缴存人购房交易环节经济压力,补充完善购房类提取政策,新增购买自住住房契税提取事项。
1. 适用条件与对象
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且已足额缴纳购房契税的,可依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 提取额度限制
缴存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缴纳的契税总额。
3. 申请办理时限
缴存人及配偶需在契税缴纳完成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取,逾期未办理的,不再受理该笔契税提取业务。
(三)优化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取消郑公积金〔2018〕51号文件第三款中“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户籍所在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条件限制。政策调整后,缴存人在非住房公积金缴存地、非户籍所在地购房,可凭五年内的购房手续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购房所支付的金额。
三、申请材料
缴存人申请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购房有效证明材料和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配偶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本人银行一类储蓄卡;按契税提取的需提供一年内的完税凭证。能通过大数据联网核验的材料免予提交。
四、办理渠道
(一)线上办理:可通过“郑好办”APP公积金专区线上申请、全程网办。
(二)线下办理:可前往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现场办理。
五、常见热点问题解答
1. 家庭拥有多套自住住房,是否可以多套分别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
不可以。本次新增的三项日常住房消费提取业务,每个家庭仅可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不支持多套住房重复提取。
2. 上一自然年度未申请物业费、取暖费、车位管理费提取,是否可以补提往年额度?
不可以。相关提取额度按自然年度核定,仅限当年度使用,不支持额度累计结转、跨年度补提。
3. 取消购房提取地域限制后,异地购买自住住房是否可以正常提取公积金?
可以。政策优化后,缴存人异地购房符合条件的,均可依规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4. 购房契税提取与常规购房提取是否存在业务冲突?
无业务冲突。契税提取是我市购房类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重要补充,专门用于解决缴存人购房交易环节的税费支出压力。缴存人同时符合购房提取、契税提取条件的,可分别按照对应政策规定申请办理两项提取业务。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