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州市林业局2016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通知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6-02-16 发布机构:郑州市林业局 来源:郑州市林业局

目前郑州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全面进入深化改革阶段。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市生态建设和环境治理动员大会精神,根据省厅对深化改革的安排部署,按照“改革、稳定、规范、服务、发展”总体思路,结合省厅《2016年度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函》,研究制定了2016年郑州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

一、制定本通知的目的与意义

    制定郑州市2016年林改工作要点有利于推进林权保护管理、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体系、建立健全集体林业投融资制度,加快生态型林下经济发展,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激发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推动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建设;有利于落实省厅的工作安排部署。郑州市2016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工作安排的制定,保证了省厅工作安排的落实,有利于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林改工作。根据省厅要求,结合郑州市实际,文件明确提出了各县(市、区)2016年度深化林改工作的任务,细化了深化林改工作包含的内容。

二、制定本通知的依据

    根据河南省林业厅发文《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处关于明确2016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要点的函》(豫林发函〔2016〕1号),制定了郑州市2016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安排。

三、制定本通知的主要说明

郑州市林业局严格按照因地制宜、务求实效、统筹兼顾等原则务实、细致的提出了各县(市、区)2016年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任务,切实落实省厅安排的各项任务。

根据省厅要求及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结合郑州市实际情况,将全市新增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22个、规范化合作社4个,2016年全市新增林权抵押贷款金额3000万元,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扶持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全市林下经济总产值达到7亿元等指标任务对各县(市、区)进行了分解。并要求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做好巩固确权发证工作成果;积极开展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工作,保障林农合法权益;规范林权流转;不断提高林权管理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加强林业扶持资金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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