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提纲:加强对无车承运试点工作的运行监测,规范无车承运试点运营行为,确保试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实效。
解读形式:文字。
解读渠道:门户网站。
解读时间:2017年5月15日。
背景依据: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256号)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河南省无车承运人试点监测工作的通知》(豫交文﹝2017﹞121号)的相关要求制定本意见。
目的意义:推广先进的运营管理模式,推动无车承运物流规范有序发展,促进货运物流业的“降本增效”。
目标任务:规范我市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工作。
主要内容:1.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实施动态监测,落实责任;3.督促企业自律。
适用范围:各相关区交通运输局、委属相关单位。
期 限:2017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5日
术语解释:无
解读机关:郑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综合运输处。
解读人:王岩峰
联系方式:0371-68757207